继续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函授教学过程最后一个环节,它即可巩固、深化学生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弥补学生因分散自学所造成的知识和技能方面的缺陷,又能全面考核函授生的业务能力,检查函授教学过程中各教学环节的教学效果和质量,因此是函授教学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
一、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的教学要求
1、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提高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2、通过对某一方面的技术问题的独立设计或研究,使学生具有从事科研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进一步培养学生工程制图、设计、计算(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4、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设计观点,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以及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
1、成立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主管校长担任,继续教育领导和有关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有关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秘书担任委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对毕业设计工作统一管理、研究和布署,指导毕业设计全部工作。
2、进行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批、凡已经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并且有相应设计(论文)资料或科研成果的函授生可申请免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人在毕业设计(论文)前二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设计资料,图纸或科研论文一并交继续教育学院。经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有关技术部门审核及答辩并认为符合教学要求者,可准予免做毕业设计(论文)。
3、选题: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具有运用知识和培养能力的综合性。
(2)应尽可能结合学生所在单位的生产或技术工作的需要,选择与生产、科研任务相结合的工程技术问题也可以选择假拟题目;
(3)在校内进行毕业设计者,题目可参照日校毕业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
(4)题目的大小和难易要适当,即要保证绝大多数函授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并达到毕业设计规定的工作量,同时又要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出较高的要求,使他们充分发挥其才能。
4、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文件;
(1)毕业设计指导书,由有关教研室制定,教研室主任审批后,发给指导教师与学生,内容包括:毕业设计的目的要求,教师与学生的职责;毕业设计的基本内容、工作量,对图纸、计算、实验及说明书的具体规定与要求,进行毕业设计的步骤与方法。
(2)毕业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学生姓名、专业、毕业设计题目及主要内容;设计的原始数据与资料;说明书应论述的内容;应该完成图纸的名称与数量;实验名称与要求;指导教师姓名;主要参数与资料等。上述内容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名,经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后发给学生。
(3)毕业设计进度表,在毕业设计开始前,由指导教师指导函授生拟定,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进度表的内容包括:起止日期、周次、各设计阶段名称及其占工作量的百分比;检查周次、检查结果及学生完成设计的工作程度等。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
1、学生应严格按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文件的指导和要求,
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毕业设计,按计划完成规定的设计任务,且对设计中所作技术决定及计算、实验的正确性负责。
2、每个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文科不超过8人,理工科超过5人。
3、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或有关人员应经常了解毕业设计工作,要求学生按进度完成,发现有拖后进度者,应分析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迅速扭转或补救。
4、成人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进行公开答辩。答辩由“毕业答辩委员会”主持进行,下设答辩组,答辩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由答辩委员会委员兼任,成员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担任。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参照全日制的要求进行,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答辩结束后,将毕业设计(论文)交由教务部登记保存。
通过答辩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或没参加答辩者,不准按时毕业,原则上应与下届学生一起参加补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