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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王天雨等1534名学生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进行退学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3-11-29   来源:    阅读:

校外教学点、全体学生:

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吉林省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成人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1534名在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退学处理。本次退学名单中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的有2人,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5年)的有1398人,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的有4人。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的有130人。

公示时间:2023年1129--2023年121

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学籍管理部门书面提出,公示期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者视为无异议,我院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对上述学生在教育部学信网中的学籍进行退学处理。特此公示。

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楼4403室   联系电话:0431-85716290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拟进行退学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