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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时间:2023-06-03   来源:    阅读: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特将此次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610日(星期六)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

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教学科研楼二楼

二、答辩场次及教室安排

学生的答辩分组、答辩时间、答辩序号等参看附件1

三、答辩要求

1、学生需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牢记自己的答辩分组、答辩时间、答辩序号(参看附件1),上午答辩的学生要求815分前进入答辩教室,下午答辩学生要求115分之前进入答辩教室。参加答辩的学生需自备U盘,并将答辩PPT复制到U盘里。进入答辩教室后在答辩秘书的指导下签到,并将准备好的PPT复制到指定文件夹以便答辩时调取。答辩教室以答辩分组命名(如:答辩一组),请学生提前确认好自己所属答辩组。参加答辩要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身份不符取消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格。

2、答辩学生需规范着装,不遮挡面部;答辩时语速应适中,使用普通话,声音洪亮,吐字清晰。答辩过程中非答辩学生请保持安静,保持答辩会场秩序,答辩结束后可自行退出答辩教室。

3、答辩教师按照答辩学生名单依次授权学生进行答辩陈述。答辩时要求学生准备PPTPPT命名为:答辩序号-论文题目-答辩人姓名),未按要求准备PPT答辩成绩扣5分。答辩时首先进行自我介绍,随后对自己论文进行简单自述,自述时间要求控制在5分钟以内。自述后由答辩教师提问,学生随即进行简明扼要作答。

四、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答辩分组按时进入答辩教室,未及时进入答辩教室导致错过本次答辩按照放弃答辩算,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无法申请学士学位。答辩当天按照答辩组内已定的答辩顺序答辩(如有特殊情况,可请答辩秘书协调答辩顺序)。

 2、无故不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无法申请学士学位。

3、答辩成绩以答辩教师评定成绩为准。本次答辩成绩将在615日公布在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




                            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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