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要求
各位考生:
现将长春工业大学主考专业的2020年自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申请认证实践和论文并预计毕业的考生。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5日8:30-16:00 ,论文答辩。
2020年10月16日13:00-18:00 ,实践考核。
三、考试地点
论文答辩: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教学科研楼520、528教室
实践考核: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教学科研楼520、524、528教室
四、注意事项
1、当前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做好本次实践环节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并参照吉林省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吉卫明电﹝2020﹞377号)要求,全力做好2020年10月份自学考试考生的实践考核工作。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自觉执行现居地和考区所在地政府以及考点的各项防疫检测规定。同时,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随时调整相关考务规定,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http://www.jxjyxy.ccut.edu.cn/)发布的相关通知,按照要求主动做好防疫工作。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或考试通知单)、《自学考试考生考前健康监测卡》,上述证件为进入校园和参加考试必备手续,如未携带相关证件、未按要求填写健康监测卡将不能进入校园并视为放弃本次参试资格。
3、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填写《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有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需按要求填写《长春工业大学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考试时与《健康监测卡》一并上交。
4、考生需自备考试用具,答辩分组、考试考场安排请看附件3-附件5。
5、食宿自理。
6、考生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联系电话:0431-85716139。
长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doc
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3:艺术专业答辩-安排表.xlsx
附件4:工商企业管理实践答辩-安排表.xlsx
附件5:艺术专业实践考试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