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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校外函授辅导站的暂行规定

时间:2018-01-29   来源:    阅读:

关于设置校外函授辅导站的暂行规定

 

    函授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是学校对成人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管理的机构,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函授辅导站的设置直接关系到成人教育的质量,现将设置函授站的暂行规定制定如下:

一、    设站条件

    1、有连续或隔年报考函授的生源;

    2、能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

    3、能够提供教学场所和其他教学条件;

    4、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能配备或聘请辅导教师,并保持其工作的稳定性。

    5、能够提供筹集函授站经费。

    二、具体要求

    1、函授站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函授站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3、函授站所聘请的辅导教师必须报校本部批准并备案。

    4、函授站必须按长春工业大学函授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组织教学。

    三、建站程序

    1、建站必须由函授站主管部门向继续教育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站申请,继续教育学院派考察组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2、考察合格后,由继续教育学院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填写函授站申请表。

    3、函授站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在招生前一个月和主办学校签订办学协议,明确规定双方职责。

    四、工作职责

    1、招生工作

   (1)根据招生单位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向继续教育学院申报设站招生计划;

   (2)根据上级招生文件及院招生简章的规定,作好考前的宣传工作,指导本站所在区域考生的复习迎考工作。按当地招生办的要求,协助校本部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3)认真核对学生录取名册与学生名单,如有不符及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部。

    2、思想教育工作

   (1)在新生报到两周之内,组织学好新生入学手册。在人学后第一次集中时进行入学教育,学习各种规章制度,进行专业和学习环节的介绍,鼓励学生克服困难,坚持学习。

   (2)及时了解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与学生所在单位取得联系,共同研究或向学生单位提出要求加以解决;

   (3)在每次集中教学时对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关系;

   (4)及时总结交流办站经验和学习经验。

             3、教学管理

   (1)按教学计划做好集中面授、辅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和考试等组织准备工作,注意做好监考和试卷的保密工作;

   (2)指导学生按教材资料、自学进度表制定自学计划,搞好自学,按作业管理规定督促学生按时上交作业,并做好登记,及时催促教师批改;

   (3)开学前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和老生报到手续。收缴学、书费。并按期限将学生名单、各种费用送、寄给校本部;

   (4)按教学计划,结合本站情况,制定函授站的工作计划、教学安排进度表,期未写出工作总结报校本部;

   (5)建立学籍、考务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期成绩单,综合成绩单。并于每学期考试后将学期成绩上报校本部,以便校本部了解学生情况,并进行教学活动分析。

   (6)经常向院本部汇报教学活动情况,以便校本部采取措施,解决函授站所遇到的问题以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7)统计、汇总在校学生的自然情况并以软盘形式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部。

    4、后勤服务

   (1)为院校本部和外聘教师提供备课、休息和就餐的方便条件,为学生提供学习场所并安排好食宿;

   (2)妥善安排好行政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印刷工作;

   (3)按有关规定做好教学管理经费的收支工作,函授站经费应独立设账,并有人专管理,,经费开支办法及手续由所在单位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5、购置必要的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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