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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站招生工作细则

时间:2017-11-29   来源:    阅读:

函授站招生工作细则

 

    为了规范我校函授站的招生工作,使函授站招生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函授站招生工作细则,望各函授站遵照执行。

1、各函授站要根据本站的办学条件和本地区生源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计划,并于每年5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招生办公室。

2、为保证生源质量和数量,应认真做好考前辅导工作。有条件的函授站应积极组织举办成人高考补习班。

3、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本校招生计划,参照当地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规定,根据学校招生介绍,编写并发放本站招生宣传材料,刊登招生广告,加强宣传力度。

4、做好考生报名咨询工作。各函授站在当地招生办组织报名时,应在当地报名点设专人接待,对报名考生做好咨询工作。

6、成人高考考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向学院招生办公室上报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提出招生计划调整意见。

7、根据本地区招生录取日期,严格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安排好新生录取工作。

8、编写新生入学须知,并将入学须知和录取通知书及时发给新生。

9、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录取单原件送(或者挂号邮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接收人要签字。

10、分专业按录取单顺序打印新生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办公室。

11、新生报到结束后两周内,要以文字形式向学院报告招生、录取和报到情况。准确查实未报到的新生,并及时上报学院招生办公室,做好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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