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我院官网!

学历教育

函授教育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历教育 > 函授教育 > 正文

函授站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7-10-29   来源:    阅读:

函授站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为使函授站教学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使教学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继续教育学院的宏观管理与函授站的具体实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特制定成人教育函授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各函授站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一、    总则

1、各函授站是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基本办学单位,应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函授站要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实施科学管理。

3、健全管理机构,要求配备专职或以专职为主体、专兼职结合的教学管理人员队伍。

二、    招生

1、掌握当地人才市场需求信息,摸清生源情况。每年五月一日前上报招生计划。

2、各函授站招生工作要设专人负责,大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为保证报考学生升学率,有条件的站要举办考前辅导班,并要求将生源及办班情况及时反馈给学院。

3、在每年省招生计划会结束之后,非吉林省招生的函授站应及时与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核对招生计划,并将核对结果及时通知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4、每年12月末,在成人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及时与当地招生办协调并将各分数段统计结果上报继续教育学院,以便调整招生计划。

5、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非吉林省各站要及时将录取三联单及新生报到名单寄继续教育学院。

三、    教学管理

1、按教学计划做好集中面授、辅导、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考试等环节的组织和准备工作,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2、课程考试原则上要求安排在下一次面授前进行,在面授前十五天将面授日程安排、考试日程及时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

3、严肃考场纪律,每个考场设两名监考人员,考前要进行纪律教育,考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

4、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登记表及成绩软盘、考场记录、出勤情况、一份空白考试卷装入袋内封好,加盖公章,及时邮寄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

5、抓好面授期间的考勤工作,学生因故不能上课,必须事先请假。函授站应严格控制长假,超过5天的,由函授站负责人批准。无故旷课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勤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20%,作业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0%。

6、抓好作业管理,及时批改作业。对不交作业的学员,不给作业成绩,并限期补交作业。

7、建立聘任教师档案,将每次聘任的教师认真做好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职称、毕业学校、所任课程、教学效果等,以备检查评估。

8、对继续教育学院派出的教师,面授结束后,对教师的任课情况,包括讲课效果、责任心、完成学时情况及时反馈给继续教育学院。

9、注意对试卷、试题、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实验报告、考勤记录、请假条等资料的保管。

四、    学籍管理

1、按规定要求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和报到手续。及时收缴学费、书费。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学生名单、各种费用送寄继续教育学院。

2、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统计好本站学生休学、留级及退学学生名单,及时报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

3、函授站于毕业当年5月1日前上报毕业生名单及综合成绩单,认真核对学生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并以软盘的形式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部。

4、认真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由函授站写出毕业生鉴定,并将毕业生登记表送交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部。


无附件